車載工業(yè)以太網交換機高低溫環(huán)境試驗項目主要包含低溫啟動試驗、高溫工作試驗、交變濕熱試驗、低溫貯存試驗。
一、測試前的準備
1、調試完畢的性能完好整機設備一臺。
2、電源線一根、網線一根、串口線一根。
3、調試好的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一臺。
4、測試所需的其他備品備件等。
一、低溫啟動試驗
1、檢測標準依據
GB/T 2423.1-2008《電工電子產品環(huán)境試驗 第2部分:試驗方法 試驗A:低溫》;
GB/T 25119-2021,IEC 60571:2012《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》;
EN 50155:2021《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》。
2、低溫啟動測試要求
以1℃/min的溫度變化速率,將溫度試驗箱的溫度由+25℃降到-25℃;在低溫-25℃條件下,受試產品貯存2小時并達到溫度穩(wěn)定,對受試產品通電啟動,并進行30分鐘的性能測試。
以1℃/min的溫度變化速率,將溫度試驗箱的溫度由-25℃升到+25℃;在+25℃條件下受試產品恢復1小時后,再次對其進行性能測試。
3、符合性要求
a、不產生失效和損傷;b、受試產品與外接筆記本電腦應能PING通,無丟包現象。
二、高溫試驗
1、檢測標準依據
GB/T 2423.2-2008《電工電子產品環(huán)境試驗 第2部分:試驗方法 試驗B:高溫》 ;
GB/T 25119-2021,IEC 60571:2012《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》;
EN 50155:2021《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》。
2、高溫試驗測試要求
以1℃/min的溫度變化速率,將溫度試驗箱的溫度由+25℃升到+70℃;待溫度穩(wěn)定后,受試產品通電工作在高溫+70℃條件下,運行6小時;若受試產品安裝在機柜或機箱內需要進行10分鐘的超溫測試,例如在+85℃條件下通電運行10分鐘。
試驗完成后,將試驗箱溫度降至常溫+25℃條件下,再次對受試產品進行性能測試。
3、符合性要求
高溫試驗期間:a、不產生失效和損傷;b、受試產品與外接筆記本電腦應能PING通,無丟包現象。
三、交變濕熱試驗
1、檢測標準依據
GB/T2423.4-2008《電工電子產品環(huán)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Db:交變濕熱(12h+12h循環(huán)) 》
GB/T 25119-2021,IEC 60571:2012《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》;
EN 50155:2021《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》。
2、濕熱試驗測試要求
a、將試驗箱溫濕度溫度在+25℃,濕度為60%RH,保持1小時;
b、用10分鐘將濕度升至95%RH,溫度保持在+25℃,在+25℃,濕度為95%RH條件下保持50分鐘;
c、用3小時將溫度由+25℃升至55℃、濕度保持在95%RH。
d、在+55℃,濕度為95%RH條件下保持9小時。
e、用3小時將溫度由+55℃降到+25℃,濕度保持在95%RH。
f、在溫度+25℃,濕度95%RH條件下保持9小時。
g、用1小時將濕度由95%RH降到75%RH,溫度保持在+25℃。
h、在溫度+25℃,濕度為+75%RH條件下保持3小時。
序號c~序號f為交變濕熱的一次循環(huán)階段,每個循環(huán)24小時,共計進行2次循環(huán)。
交變濕熱過程中,僅在第二個循環(huán)開始時和試驗后,對受試產品進行性能測試。
3、符合性要求
a、絕緣試驗(絕緣電阻和絕緣耐壓測試);b、試驗后外觀檢查;c、試驗期間和試驗后,受試產品與外接筆記本電腦應能PING通,無丟包現象。
四、低溫貯存試驗
1、檢測標準依據
GB/T 2423.1-2008《電工電子產品環(huán)境試驗 第2部分:試驗方法 試驗A:低溫》;
GB/T 25119-2021,IEC 60571:2012《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》;
EN 50155:2021《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》。
2、低溫貯存試驗測試要求
以1℃/min的溫度變化速率,將溫度試驗箱的溫度由+25℃降到-40℃;在低溫-40℃條件下,受試產品貯存16小時。
以1℃/min的溫度變化速率,將溫度試驗箱的溫度升到+25℃,在常溫+25℃條件下對受試產品進行性能測試。
3、符合性要求
a、試驗后,受試產品不應出現損傷和失效;b、試驗后,受試產品與外接筆記本電腦應能PING通,無丟包現象。